一、我国科创企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随着国家扶持政策持续出台、科学技术水平持续进步,我国科创企业发展迅速,企业数量增长较快,知识产权积累较多。科创企业发展方面,截至2022年末,我国科创板上市企业数量超500家,累计培育“小巨人”企业约9000家,科创企业数量增长迅速。知识产权积累方面,截至2022年6月末,我国发明专利有效量390.6万件,同比增长17.5%,有效注册商标4054.5万件,同比增长20.9%,国民创新积极性较高,知识产权成果积累迅速。
目前,我国在全面推动经济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中,科创企业培育和知识产权孵化工作开展情况较好,未来前景广阔。但科创企业融资方式仍然较为依赖银行贷款、关联企业借款等方式,债券融资比例相对较低,融资成本相对较高。
二、知识产权证券化对科创企业的意义
目前我国通过科创板等股权融资渠道丰富了成熟期科创企业的融资方式和退出渠道,但对处于发展初期科创企业的债权融资需求,仍主要依靠银行信贷、民间借贷等传统融资方式。
从企业特点来看,发展初期的科创企业具备资产负债规模一般、可用抵押物较少、信用资质一般、但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储备丰富等特点。
从企业需求来看,科创企业对于信用方式的短期资金需求较强,同时企业管理层还有在融资的同时避免股权被稀释、管理经营权被影响的需求。
从银行信贷融资来看,贷款审批对合格抵押物的审查较严,虽然部分银行推出针对科创企业的信用贷,但对企业在资产规模、股东背景、融资额度等方面均有较高要求,一般科创企业难以满足。
从传统信用债融资来看,虽然无需审查抵押物,但其注册发行也基本依赖于主体的信用资质,对于企业的过往发债历史、资产负债规模、收入利润情况和市场认可度均有一定要求。科创企业外部评级普遍较低甚至没有评级,缺乏直融市场发债经历,资产负债规模有限,收入尚未成气候,且单个主体的融资规模有限,难以直接作为主体在直融市场发债。
知识产权证券化作为创新型的金融品种,有效针对科创及中小企业的特点及需求,较好地规避了传统融资模式的限制,进一步丰富了科创企业的融资渠道。
一是突破了银行信贷在抵押物、授信额度方面的限制。科创企业知识产权证券化通过引入“知产”融资产品的创新设计有效降低风险等级、提高投资人的信心,降低了对于抵押物的诉求,同时通过盘活存量资产扩充融资额度,规避了银行信贷在授信额度方面的限制。
二是突破了传统信用债对于主体资质和成熟度的要求。通过利用供应链上核心企业或增信方的信用、借助交易结构的设计,实现面向市场投资人的直接融资。
三是探索了知识产权定价渠道。知识产权本身的无形性、不确定性使得知识产权本身虽然为科创企业所有,却难以及时为科创企业所用。知识产权证券化通过证券化的方式,借助基础资产的构建,化无形为有形,在盘活科创企业存量资产的同时,也为知识产权的定价估值、交易转让提供了有益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