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繁體中文

服务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传真:00852-27108200


客服热线:00852-27108200

热点资讯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

发布时间:6/24/2022 1:07:14 PM 浏览次数:984 来 源:

《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五个部分。

总体要求部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坚持目标引领、因地制宜、择优遴选、动态管理,高标准建设、高水平保护、高品质服务,建设一批示范区,探索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推动在重点地区初步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的体制机制,带动引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整体提升,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有力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主要目标部分,拟于2025年前,在全国范围内遴选20个左右的城市(地区),即地级以上城市(不含直辖市)或直辖市下属区(县),完成示范区建设工作,经评估认定为示范区。

重点任务部分,《方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整体部署、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区域内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交流以及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等6个方面提出具体任务。

组织实施部分,《方案》明确了创建主体应当符合的条件,同时规定了创建示范程序。

保障措施部分,《方案》明确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创建示范、强化政策支持、做好监督管理等四个方面的保障要求。




香港联合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

HONG KONG UNITED INTER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EXCHANGE CENTER 


友情链接FriendLink